谨慎性原则要求,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谨慎性原则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谨慎性原则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何谓谨慎性原则?它与客观性原则有无矛盾?
谨慎性原则建立在客观性原则之上!是客观性原则的具体体现。客观性原则是要求真实。准确反映会计事务发生的事实,谨慎性原则是要求在记录事实的把握上的灵活性体现,为了保持企业财务运营的稳健性和可靠性必需把握的记账原则。
谨慎行性原则?
权责发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准则中处于核心地位,但二者在实际执行中又往往相互矛盾,在收入的确认上,前者不考虑应收能否实现,而按后者则必须考虑。
谨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在处理未来不确定的经济事项时必须持谨慎态度。凡是没有绝对把握实现的收入,不能人为虚拟入账;凡是可以预见的,并且应列入本期成本的支出,都应列入本期损益。所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面对的都是一个有风险的市场,其经营活动都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在处理未来不确定的经济事项时,必须持谨慎态度。人为虚拟收入,下甩支出,必然形成泡沫经济,带来虚假繁荣。
谨慎性原则的核心是稳健经营,它强调对于可以预见的损失和费用,都应予以记录和确认,而对没有十分把握的收入则不能予以确认和入账。比如,对于某一贷款户欠交利息,在表内挂账还是表外登记,应主要取决于该笔利息在短期内能否收回。能够收回的,则可以列入表内挂账,相应增加利息收入,对近期无望收回的,应本着谨慎性原则,列入表外登记,防止形成虚收。
什么时候用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的执行范围:按照现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财务制度规定,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核算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谨慎性原则:(1)建立了贷款呆账准备金制度;(2)按应收账款的余额提取坏账准备金,同时规定,对当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坏账损失,超过提取坏账准备金的部分,可以进入当年成本;(3)加速固定资产折旧;(4)合理处理贷款抵押、质押品的入账价格。
谨慎性原则的执行结果:从谨慎性原则的执行范围可以看出,目前谨慎性原则仅仅在国有商业银行成本支出的局部范围内发挥作用,呆账、坏账准备金提取的比例很小,对于巨额的呆账损失和待冲销坏账而言,只是杯水车薪。
试举例说明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应用?
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对谨性原则的表述为: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谨慎性原则,主要考虑到企业经营存在风险,如:企业因债务人破产,死亡而不能收回债务;企业因技术进步而导致固定资产提前报废:企业投资因市场变化而大大贬值,企业购入的商品因过时而造成大量积压等。
所以,为了规避风险,就要对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在风险实际到来时就能够提前化解。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充分运用了这一原则,如允许企业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预计负债等等。
如在高价高于历史成本的情况下也计提一笔减值损失,从而达到隐瞒利润的目的,这属于对谨慎性原则的滥用。
三个会计基本原则?
会计三原则是指会计实务中经常使用的三种基本法则,它们分别是真实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这些原则是会计人员在处理财务报表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保证财务报表公正、准确和可信的重要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谨慎性原则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谨慎性原则要求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